什么是党员的廉政行为规范?
来源:共产党员网
在党员行为规范系列中,从一般的政治行为规范中专门划出廉政类或说从政类规范,主要是为了突出当前领导干部比较容易发生、又为人民群众所普遍关注的廉洁从政问题,以加强对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规范,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。廉政规范的核心内容是廉洁奉公、忠于职守。党章载明: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,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,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,人民的公仆。特别还规定了干部基本条件之一,就是“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,清正廉洁,勤政为民,以身作则,艰苦朴素,密切联系群众,坚持党的群众路线,自觉地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,反对官僚主义,反对任何滥用职权、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。”这是规范党的干部从政行为的最基本的党法根据。
1997年中共中央颁发《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(试行)》,这是迄今为止我们党在廉政方面最为重要的规范文件。它以党章作为根据,把党章的要求具体化了,并将义务性的规范要求和禁止性的规范要求密切联系起来,因而具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和易于施行、检验的特点。例如作为义务要求,正式规定:“要廉洁奉公,忠于职守”,同时又明令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。整个文件中有:六个“要”和三十个“不准”。详细内容将在以下问题中专门回答。
作为现行有效廉政规范文件,比较重要的还有:《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》,以及中纪委对违反上述规定行为的党纪处理办法。此外,《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》中有一部分内容涉及遵守组织人事纪律、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办事,也属廉政规范范畴之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