后勤服务总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(试行)

作者: 时间:2019-05-09 点击数:
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后勤公司[2015]13号
 
 
 
后勤服务总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(试行)
一、总则
1、为加强后勤服务总公司(以下简称公司)员工劳动纪律管理,维护公司的工作秩序,规范公司考勤考纪制度,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,结合公司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制度。
2、本制度适用于后勤服务总公司(含子公司)全体企编员工。
二、考勤管理
1、公司行政部是公司考勤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,其职责:组织建立公司考勤管理体系,监督检查和指导公司各部门(中心)的考勤管理实施工作,每月对各部门(中心)上报的考勤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和公示。
2、各部门(中心)负责人为本部门考勤管理工作的责任人,并落实一名专职或兼职考勤员作为本部门(中心)考勤工作的直接管理人。
三、考勤职责
1、考勤原则:遵循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的原则。各部门(中心)认真审核填写《考勤情况汇总表》(附表1),如实记录本单位员工每月的考勤信息。考勤结果将作为公司审定发放工资与各类津贴、员工转正、晋升、年度考核与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。对发生瞒报、漏报、迟报等现象的部门(中心),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
2、考勤依据:由各部门(中心)根据岗位需要,设定每岗位或工种工作时间,确认到岗时间、实际操作时间和休息时间,并通知到每个员工。
3、考勤纪律: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与部门(中心)的作息制度,不得无故缺勤。因事、因病等不能正常上班的人员,必须如实填写《员工请假单》(附表2)。
4、考勤周期:周期为自然月。
5、考勤流程:各部门(中心)在当月末填妥当月考勤表,员工的考勤信息须由本人签字确认,当月的考勤结果经各部门(中心)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公司行政部。由行政部统一汇总审核考勤报表并存档。
6、考勤公示:各部门(中心)审核完毕的当月考勤表,需及时发布于公司网站“公示栏”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3天(遇周六、周日和节假日顺延)。
7、考勤复核:员工对本人考勤记录存在疑问的,可向所在部门(中心)提出查询申请,行政部应及时进行复核。公司任何员工有权对考勤违规、违纪现象监督,并向相关部门或直接向行政部反映。公司行政部需保存好员工考勤相关资料,保存期一年以上。
8、考勤细则:各部门(中心)可根据实际情况,制定本部门(中心)考勤管理制度的实施细则,经分管领导审批后予以实施。
四、假期规定
1、每位员工都有权享受法定节假日。
2、试用期员工原则上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天,病假累计不得超过6天,如有超过者,视为试用期不合格。
3、正式员工均享受劳动法规定假期,请假的条件与期限、审批程序与权限、手续材料及相关待遇,详见附表《员工请假政策信息一览表》(附表3)。
4、任何假期都应填写请假单,说明请假理由和请假起止时间,并附相关证明材料,所有请假的批条须交本部门(中心)存档。
5、员工必须按规定程序和审批权限或经批准后方可休假,特殊原因事后补假单者,应写明延迟原因及相关证明,否则按旷工处理。
6、同一部门同一岗位的管理人员工作期间不得同时请假,以保障日常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。
五、加班管理
1、加班原则:公司不提倡加班,若因部门(中心)工作需要,部门(中心)负责人应上报《员工加班申请表》(附表4),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安排加班,否则不作加班处理;因岗位工作需要加班的员工,应事先填写《加班申请表》,经本部门(中心)负责人审核、报分管领导审批后,视作加班。
2、加班范围:公休、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放假休息,但公司可视实际工作需要另行安排;员工按岗位排班要求上班,不作加班处理,不支付加班费(国定节假日除外)。
3、调休安排:员工加班后原则上安排调休(调休当年有效),员工需办理调休手续。员工填写《假期申请单》报本部门(中心)负责人批准,认可加班天数后,可安排同等时间予以补休,且公司不再发放加班费;若无法调休或无需调休的,由各部门(中心)负责人汇总加班天数,于本月月底前交行政部审核后支付其加班费。
六、旷工处理
1、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者,按旷工处理:
(1) 不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,擅自未到岗工作的;
(2) 请假期限已满,未办理续假手续或续假未批准,擅自未到岗工作的;
(3) 不服从组织调动和工作分配,未按期到调整后的岗位工作的;
(4) 经查明,请假理由不符合实情,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;
(5) 一个月内迟到或早退4次按旷工1天处理;
(6) 无故不参加公司、部门(中心)组织的政治学习、业务培训、会议等集体活动2次,按旷工1天处理。
2、旷工具体处理办法:
(1) 旷工一次扣发当日工资的200%工资;
(2) 连续旷工3天(含)以上或全年累计旷工5天(含)以上,可视为自动离职;
(3) 对经常旷工的人员,经批评教育无效,公司可给予辞退处理。
七、附则
1、本制度有关条文与法律法规相抵触时,以有关法律法规为准。
2、本制度由自颁布之日起实施。
3、本制度由后勤服务总公司负责解释。

附表1:
 


附表2:
员工请假单
请假人
 
部 门(中心)
 
职务
 
联系电话
 
请假时间
由      年     月      日      午 起
至      年     月      日      午 止    共计       天
请假类别
□事假        □病假        □丧假        □产假
□婚假        □调休        □其它(请注明)­­­­­________
请假事由
 
部门(中心)负责人意见
 
分管领导
审批
 
备  注
1、请假3天(含)以内,由各部门(中心)负责人批准;3天以上,由各部门(中心)负责人签署意见,分管领导批准。
2、办理完所有请假程序后,才能休假;假满请自觉销假,如有需要请携带相关材料证明。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
假期类别
期限
准假条件
手续材料
审批程序及权限
薪资待遇
病假
按劳动法规定医疗期
3天以内(含)
1、患病或非因公负伤,经医院诊断需治疗和休养;
2、普通病假一次不超过7天;
3、一月内累计病假10天以上者,可根据其情况调动岗位。
1、请假申请表
2、县级以上医疗单位诊断证明或休养建议单
所在部门(中心)负责人审批。
按病假工资
3天以上
所在部门(中心)负责人签署意见,分管领导审批,报行政部备案。
事假
3天以内(含)
1、因个人或家庭紧急事务必须在工作时间处理;
2、一般一次请事假不得超过15天。
请假申请表(请假报告中需陈述事假理由及时间)
所在部门(中心)负责人审批。
按事假工资
3天以上,15以内(含)
所在部门(中心)负责人主签署意见,分管领导审批,报行政部备案。
丧假
3天
1、父母(岳父母、公婆)、配偶、子女去世;
2、需赴异地料理丧事的,可给予路程假。
请假申请表(请假报告中需陈述事假理由及时间)
所在部门(中心)负责人审批。
工资正常发放
婚假
3天或13天
1、依法登记结婚;
2、晚婚延长10天假期。(男满25周岁,女满23周岁初婚)
3、须进入公司后办理结婚证,且从领结婚证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且一次休完,逾期不补;
4、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。
1、请假申请表
2、出示政府相关单位核发之结婚证明文件
所在部门(中心)负责人主签署意见,分管领导审批,报行政部备案。
工资正常发放
产前假
两个半月
1、妊娠七个月以上,经医院诊断需休养
1、请假申请表
2、县级以上医疗单位诊断证明与休养建议单
所在部门(中心)负责人主签署意见,分管领导审批,报行政部备案。
按病假工资
产假
98天
1、可提前产期15天开始休假;
2、难产增加15天;
3、多胞胎生育,每多一胎增加15天。
工资正常发放
晚育假
30天
1、女满24周岁初次生育或年满23周岁结婚后初次生育;
2、男方护理假10天。
工资正常发放
流产假
15天或42天
1、怀孕4个月以内休15天;
2、4个月以上的,休42天。
哺乳假
一天累计一小时
1、婴儿1周岁以内授乳需要。
工资正常发放
工伤假
视医疗诊断情况确定
1、因工负伤需要治疗和休养。
1、请假申请表
2、县级以上医疗单位诊断证明与休养建议单
3、公司行政部认定手续材料
所在部门(中心)在其负伤7日内提交书面说明,分管领导审批,报行政部备案。
工资正常发放

员工请假政策信息一览表
附表3:


附表4:
加班申请单
申请人
 
部 门(中心)
 
职务
 
联系电话
 
加班时间
由      年     月      日      午 起
至      年     月      日      午 止    共计     时数
加班事由
 
部门(中心)负责人意见
 
分管领导
审批
 
备  注
1、个人加班申请,由各部门(中心)负责人批准;
2、部门(中心)加班由各部门(中心)负责人签署意见,分管领导批准。
 
 
 
后勤服务总公司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5年10月9日
 
主题词:考勤  管理  制度
抄  送:公司领导、行政部、监控部、财务部、科大盛通公司、物业服务中心、饮食服务中心、公寓服务中心、车辆运输服务中心、培训中心
 
后勤服务总公司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5年10月9日印发 
(共印15份)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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